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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病药物损伤怎么办

来源:本站       天津最好的白癜风医院       时间:2010-09-11 22:17:27



  患者提问:皮肤病药物损伤怎么办

  患者性别:男

  患者年龄:32

  主要症状:原为外生殖器白癜风,发病部位为冠状沟以下的部分包皮。到某医院就诊,医生开了中药以及盐酸氮芥酊,并特别嘱咐如有不适立即停止。使用前2天无任何不良反应,第3天开始痒,第4天出现些许结痂,并伴有痒和疼痛感。目前是第5天,皮肤硬化,结痂,且分泌淡黄色粘液。

  发病时间:3日前

  问题描述:应如何处理创口,因部位特殊所以大部分都无法像其他外露部位一样正常风干结痂。应如何清洗或用何种药物。

  市总队医院白癜风治疗基地白癜风医院专家解答:应立即停药,建议到医院进行治疗。建议不要盲目用药,治疗白癜风的药物有多种,但都有一定的适应症,不一定都适合每位患者,用药不对症的话,会导致白斑的加重,如果长时间用的话,可能会对肝,肾功能产生一定的损坏,还会加重病情,反而产生了抗药性,耐药性,损坏了白斑区的皮肤结构和血液的微循环结构,致使延误病情,错失最佳的治疗时机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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